刘长卿(约726 — 约786),字文房,汉族,宣城(今属安徽)人,唐代诗人。后迁居洛阳,河间(今属河北)为其郡望。玄宗天宝年间进士。肃宗至德中官监察御史,后为长洲县尉,因事下狱,贬南巴尉。代宗大历中任转运使判官,知淮西、鄂岳转运留后,又被诬再贬睦州司马。德宗建中年间,官终随州刺史,世称刘随州。
知名十小天,林屋当第九。题之为左神,理之以天后。
魁堆辟邪辈,左右专备守。自非方瞳人,不敢窥洞口。
唯君好奇士,复啸忘情友。致伞在风林,低冠入云窦。
中深剧苔井,傍坎才药臼。石角忽支颐,藤根时束肘。
初为大幽怖,渐见微明诱。屹若造灵封,森如达仙薮。
尝闻白芝秀,状与琅花偶。又坐紫泉光,甘如酌天酒。
何人能挹嚼,饵以代浆糗。却笑探五符,徒劳步双斗。
真君不可见,焚盥空迟久。眷恋玉碣文,行行但回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