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07—1091)应天宋城人,字安道,号乐全居士。仁宗景祐元年举茂才异等科,复中贤良方正科。历知昆山县,通判睦州。西夏入犯,上平戎十策。历知谏院,论建甚多,主与西夏讲和。累进翰林学士,拜御史中丞,改三司使。出知数州府。英宗治平中召拜翰林学士承旨。神宗即位,拜参知政事,反对任用王安石,极论新法之害。以太子少师致仕。既告老,而论事益切,于用兵、起狱尤反复言之。卒谥文定。有《乐全集》。
山人手持酒一卮,长跪向我求新诗。自言此□君所识,乃是河南使君之所为。
□厓怒瀑形绝奇,天门阁道相因依。中有台殿横天梯,金绳碧瓦光参差。
使君当年作此时,祗是昂藏一布衣。豪雄意气今已□,图画应知得者稀。
右丞辋川不易得,此公名位岂卑微。请语世上悠悠者,人生贫贱安可欺,人生贫贱安可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