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07—1091)应天宋城人,字安道,号乐全居士。仁宗景祐元年举茂才异等科,复中贤良方正科。历知昆山县,通判睦州。西夏入犯,上平戎十策。历知谏院,论建甚多,主与西夏讲和。累进翰林学士,拜御史中丞,改三司使。出知数州府。英宗治平中召拜翰林学士承旨。神宗即位,拜参知政事,反对任用王安石,极论新法之害。以太子少师致仕。既告老,而论事益切,于用兵、起狱尤反复言之。卒谥文定。有《乐全集》。
仙人之为仙,终古莫尽世。
颇笑区中人,沄沄逐川逝。
念将与之游,端恐吾道废。
如为千里行,数步辄一憩。
不如返吾乡,耕凿仍树艺。
及私具伏腊,输王应租税。
人惟颜徒睎,学匪桀犬吠。
桃源定何许,说自渊明制。
今日复何日,身乃中山诣。
嗟哉彼嬴秦,其虐甚幽厉。
不知丧无日,万欲从始岁。
商山被褐者,疢疾由德慧。
徐福尚海山,此地只楚界。
胡为略不闻,政坐耳目蔽。
神仙非吾学,可以置度外。
山高水深深,好事幽寻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