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07—1091)应天宋城人,字安道,号乐全居士。仁宗景祐元年举茂才异等科,复中贤良方正科。历知昆山县,通判睦州。西夏入犯,上平戎十策。历知谏院,论建甚多,主与西夏讲和。累进翰林学士,拜御史中丞,改三司使。出知数州府。英宗治平中召拜翰林学士承旨。神宗即位,拜参知政事,反对任用王安石,极论新法之害。以太子少师致仕。既告老,而论事益切,于用兵、起狱尤反复言之。卒谥文定。有《乐全集》。
按剑雄四视,意欲铲叠巘。奸回沮颜色,谅直非顾遣。
董卓卒燃脐,李斯叹黄犬。乾坤扫氛翳,社稷清沈湎。
解绶赋归田,衡门适游躽。王公枉驾过,俯视若蜓蝘。
骅骝宜垂耳,鸾鹤易摧殄。汨没漳水涯,沉绝庙堂琏。
凤雏翔长云,玉树落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