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07—1091)应天宋城人,字安道,号乐全居士。仁宗景祐元年举茂才异等科,复中贤良方正科。历知昆山县,通判睦州。西夏入犯,上平戎十策。历知谏院,论建甚多,主与西夏讲和。累进翰林学士,拜御史中丞,改三司使。出知数州府。英宗治平中召拜翰林学士承旨。神宗即位,拜参知政事,反对任用王安石,极论新法之害。以太子少师致仕。既告老,而论事益切,于用兵、起狱尤反复言之。卒谥文定。有《乐全集》。
芳兰阽粪壤,贞女议少房。为计堕媒舌,父母惑如簧。
女子何所知,衷心不分明。令尹廉非偶,喟为先德伤。
割俸资返聘,乃币乃篚筐。改求大贤后,言氏得秀郎。
贞女与秀郎,既婚复有将。此事若天斡,鬼神与之襄。
令尹通神明,义气扶纲常。摘珠出泥涂,炯然开夜光。
拭璧从埃壒,焕尔昭天章。富郑自范择,言子思激昂。
结草报治命,翰撰当不忘。我特歌尹德,词短意则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