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五十七年,侵寻老矣,小庵初筑林垌。故人相过,喜雪舞祥E648。遍野跳珠溅玉,纵儿童、收满金瓶。明年待,洗光银海,袖手看升平。
先生。齐物久,蚁丘罢战,蜗角休征。趁尊前身健,有酒须倾。随分村歌社舞,何须问、武宿文星。忘怀矣,未能忘酒,相与醉忘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