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一瀑悬百仞,五瀑方到地。每缘岚雾开,略想峰头翠。
即此料泉源,应从白云坠。攀藤渐跻陟,屡息始能诣。
谁谓孤峭中,忽有桃源事。鸡犬散村落,竹木成位置。
连畴溪女桑,卓午樵人市。向来五瀑布,平流若沟隧。
十里方下山,人家在天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