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春风逞夭邪,烂漫吹已足。维暮笋乃生,如乱更约束。
吾人为之寄,讵可谩弗录。况其耿介姿,政已不可辱。
去云解箨后,为我呈新绿。新诗急拜赐,句解先我欲。
我岂儿女曹,抚玩斯同俗。又殊市井辈,徇利蕲尽斸。
要当去留间,明见妨意曲。分饷可得多,但令舂脱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