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潜鱼脱于渊,濡沫犹相依。何况双鹓雏,羽翼当未飞。
别子未经旬,中心恒苦饥。析我园中薪,言烹菽与葵。
小子从外来,有客缁其衣。披衣急出户,果谐心所思。
相携历堂阶,欢极无文仪。素琴为君弦,浊酒为君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