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斯人所甚厌,投畀每不受。
欲其少须臾,夺去惟恐后。
云谁尸此职,无乃亦假守。
赋才有巨细,无异斛与斗。
胡不安其分,但听物所诱。
时来各飞动,意合无妍丑。
坐令鸡栖车,长载朱伯厚。
平生无一旅,既死咤万口。
自闻与可亡,胸臆生堆阜。
悬知临绝意,要我一执手。
相望五百里,安得自其牖。
遗文付来哲,后事待诸友。
伶俜嵇绍孤,老病孟光偶。
世人贱目见,争笑千金帚。
君诗与楚词,识者当有取。
但知爱墨竹,此叹吾已久。
故人多厚禄,能复哀君否。
不见林与苏,饥寒自奔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