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朴(1063-1127)字先之,虔州兴国迳口(今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凤冈村)人。生于宋仁宗嘉祐八年,卒于高宗建炎元年,年六十五岁绍圣元年,(公元一〇九四年)登进士第。移西京国子监教授。程颐独器许之。移虔州教授,以尝言隆佑太后不当废处瑶华宫,忌者欲挤之死,朴泰然无惧色。徽宗即位,召对,言甚切直。蔡京恶之,复以为虔州教授;又罢为四会令。钦宗在东宫,闻其名;及即位,除著作郎,半岁凡五迁。高宗初,除秘书监,未至卒。追赠为宝文阁待制。朴著有《章贡集》二十卷,《宋史本传》及丰清敏遗事并传于世。
放鹤在深水,置鱼在高枝。升沉或异势,同谓非所宜。
君为邑中吏,皎皎鸾凤姿。顾我何为者,翻侍白玉墀。
昔作芸香侣,三载不暂离。逮兹忽相失,旦夕梦魂思。
崔嵬骊山顶,宫树遥参差。只得两相望,不得长相随。
多君岁寒意,裁作秋兴诗。上言风尘苦,下言时节移。
官家事拘束,安得携手期。愿为云与雨,会合天之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