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朴(1063-1127)字先之,虔州兴国迳口(今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凤冈村)人。生于宋仁宗嘉祐八年,卒于高宗建炎元年,年六十五岁绍圣元年,(公元一〇九四年)登进士第。移西京国子监教授。程颐独器许之。移虔州教授,以尝言隆佑太后不当废处瑶华宫,忌者欲挤之死,朴泰然无惧色。徽宗即位,召对,言甚切直。蔡京恶之,复以为虔州教授;又罢为四会令。钦宗在东宫,闻其名;及即位,除著作郎,半岁凡五迁。高宗初,除秘书监,未至卒。追赠为宝文阁待制。朴著有《章贡集》二十卷,《宋史本传》及丰清敏遗事并传于世。
治民不恃法,宽猛施贵当。爱民不在迹,喣妪祸转酿。
蚩愚亦何知,意溢情易放。可亲不可亵,实惠恒相忘。
昔闻西邻叟,容容具雅量。出见同巷儿,果饵必分饟。
一朝馈未周,面诟来无妄。又闻东邻媪,爱子情盎盎。
方深舐犊怀,已见食枭状。优容既养奸,滥予亦丛谤。
昨来案爰书,眦裂难曲谅。静思蠢尔徒,谁使恣凶抗。
百钱害所基,骈首良悲怆。所以郑大夫,火烈称良相。
寓言即自箴,小惠安足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