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有琴斯鸣,于宰之庭。君子莅止,其心孔平。政既告成,
德以永贞。鸣琴有衎,于颍之畔。彼之才髦,其年未冠。
闻诗闻礼,斐兮璨璨。鸣琴其怡,于颍之湄。二子翰飞,
言戾京师。有郁者桂,爰攀其枝。琴既鸣矣,宵既清矣。
烘煁有炜,酒醴惟旨。喟我寤叹,吁其别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