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嘉木号水棉,秀出何翩翩。连柯霄汉表,托根惟清泉。
结色无冬春,或比后凋年。邑人爱宜水,环植就蜿蜒。
遂与藩篱等,公然伯仲肩。岂不怀孤往,独立众所捐。
而我卜林塘,于此乃深怜。凿牖通嘘咈,筑流护幽妍。
要使扶疏质,今能雨露全。方池虽无广,千载益贞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