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盗火陈兰若,一燎无馀屋。
独此龙宫书,入火变为玉。
琤然断甓中,幖帙犹可目。
众谓有哲匠,秘愿发心腹。
提斧入昆山,雕镌作奇福。
不然纸墨灰,委地安可触。
或谓刻楮者,一叶尚难速。
谁能俄顷间,就此千万轴。
事无产阶级一切法,万物皆具足。
法存形岂忘,法坏形乃覆。
彼既自断坏,智者莫能续。
是书佛所传,法性妙含蓄。
无尽如虚空,生灭自兴伏。
贞尝无动摇,坚固莫摧辱。
文字遂因依,清凉逼炎酷。
吾文稽儒书,如彼庄周属。
亦谓忠信人,水火不能毒。
矧此微妙语,天人共归宿。
岂容轻破坏,一概随土木。
想当妖焰燃,人惊鬼神哭。
烟消火力寒,拨灰开韫匵。
告尔缁衣流,营个愈宜笃。
当求琅玕类,刳以函其牍。
铁谡字画泯,不可事观读。
目击道犹存,况复具输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