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谢公志东山,杖屦未冠盖。兴成江湖游,意落轩冕外。
阴阴耸百木,浏浏鸣溪濑。拿舟破菰荷,寻径穿萧艾。
新亭水心见,倒影飞虹背。青山忽入坐,境与今意会。
公诗如干将,游刃天宇大。西湖真小鲜,殊未供刀鲙。
云烟日相劘,媚妩分晴霭。妙语泻琼瑰,化工应有待。
砚如刳蟆腹如月,又若剖瓢萌强发。
镌题天宝年造之,刺氏李元传自越。
刳蟆剖瓢我莫分,称载作年初辩君。
君虽能辩犹曰宝,宝兹伪物吾何云。
仰天大笑饮君酒,砚真砚伪休开口。
愿封漆匣还与侯,请共江翁独持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