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深林艺松柏,不数栎与樗。
坐待十亩阴,等为匠氏储。
宁复知种德,责报不厌徐。
名令后必大,善积庆有馀。
於焉望丰屋,政可增修闾。
王孙世东州,奕奕盈簪裾。
金埒通里巷,珠树连阶除。
贤哉景发甫,爽爽众莫如。
直气薄霄汉,妙语锵琼琚。
定知磊落人,一见怀抱摅。
谓我架华堂,映发先人庐。
揭名取肯构,盖念经营初。
堂前植桃李,堂上罗诗书。
桃李意取适,诗书计非疏。
诸郎自兰玉,舌耕起菑畲。
吾诗以为箴,会见联高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