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天道有昼夜,动息两不争。喜昼而悲夜,无乃非人情。
嗟余婴此患,何以处死生。衾裯既已温,筦簟有馀清。
人皆乐睡乡,胡我独惺惺。自从出门来,十卧九不宁。
夜则摇其精,昼复劳其形。常恐大命至,奄忽道无成。
公卿是何物,性命乃可轻。学道三十年,此心犹未安。
辗转一夕间,扰扰千万端。病以爱为本,忧怖乃相干。
物生每徇性,夙习不可刊。顺或忘其源,逆则撄其湍。
心迹既以违,调伏良亦难。逝将放吾意,俯仰得所欢。
真际未可期,庶以澄内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