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终年不出户,出户即相违。疾病欣在告,田园应暂归。
天寒孤舟发,岁莫行人稀。棹师遵旧路,田翁识故衣。
望闾桑梓在,入里人民非。伤哉展丘墓,遽尔辞荆扉。
还乡如过客,回首情依依。晴春入旧腊,积雪含清晖。
佳期迟子还,勿恋故山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