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扰扰利学者,久不可与谋。
读书乃何为,老不知轲丘。
弗恤义所在,务期高爵收。
尝闻失则嗟,不闻得之羞。
知谁洪其源,使世乘其流。
於今已汗漫,更久将遡游。
尝闻古人言,饕餮为共兜。
谓恶岂必多,偷饱德弗修。
不知自思者,舍此何所由。
故余早知惧,誓将异人求。
宁为寒饿嗟,不同富贵讴。
此行况有获,师德高前修。
因尝请子行,勉子无逗遛。
於吾乃何有,同病不独瘳。
虽爱谓予然,尚疑子终不。
惜子有高材,竿幢揭华旒。
苟能自摆去,不为世学囚。
行将见远到,强弩射弱菆。
何必请予诗,自合治子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