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琬,字德甫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(《潜研堂金石跋尾》卷四)。英宗治平二年(一○六五)进士(《画墁集》卷七《郴行录》)。神宗熙宁八年(一○七五),以著作佐郎同提举荆湖北路常平事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六二)。哲宗元祐间通判齐州(《东坡先生全集》卷三九《新差通判齐州张琬可卫尉寺丞制》),迁知秀州。绍圣元年(一○九四),提举江南东路常平。三年,为福建提点刑狱。元符三年(一一○○),权发遣越州,移陕西提点刑狱。徽宗崇宁元年(一一○二),为广南东路转运判官。今录诗二首。
浚河要溯源,种木当护根。源窒流不畅,根伤叶不繁。
我读文达诗,慨然生愁烦。以茶易外米,意在民食屯。
虽云通有无,彼利难具陈。况乃减彼税,悬禁苦吾民。
我荒彼鼓舞,我丰彼逡巡。价值贵贱间,操纵权在人。
何异教子弟,跬步限家门。又不绝其交,奸徒滋攀援。
父兄年日迈,子弟智在昏。一旦有不讳,人将倾我囷。
会须辟田亩,努力事耕耘。岂容束手坐,终岁乞诸邻。
区区执政者,瞢腾我无论。如何一代贤,亦复口津津。
阃言不外出,谁为达天阍。
堕地为人今又误。世界凄迷,没日无多路。枯树妍花谁与语。
他生勿再痴如许。
满目榛芜君且住。销尽哀魂,独自从头絮。一曲冰弦须记取。
红阑十二空延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