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提壶劝我饮,杜鹃劝我归。
不如布榖子,劝我勤耘耔。
我少贫且贱,不但无置锥。
笔耒垦纸田,黑水导墨池。
借令字堪煮,识字亦几希。
啼饥如不闻,饥惯自不啼。
骏奔三十年,辛勤竟何为。
发从道涂白,面为风雪黧。
夜来白沙滩,老命轻如丝。
洪涛舞一叶,呼天叫神只。
生全乃偶然,人力初何施。晓闻布榖声,如在故山时。
坐令万感集,初悟半世非。
一险靡不悔,数悔庸何追。
有田不归耕,布榖真吾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