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时行(1100—1163)宋代状元。字当可,号缙云,祖籍浙江诸暨(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),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。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,历官奉节尉、江原县丞、左朝奉议郎等,后因力主抗金被贬,于重庆结庐授课,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,官至成都府路提刑,逝世于四川雅安。著有《缙云文集》43卷,《易伦》2卷。
帝命河岳神,降灵翼轩辕。天王委管籥,开闭秦北门。
顶戴日月光,口宣雨露言。甲马不及汗,天骄自亡魂。
清冢入内地,黄河穷本源。风云寝气象,鸟兽翔旗幡。
军人歌无胡,长剑倚昆仑。终古鞭血地,到今耕稼繁。
樵客天一畔,何由拜旌轩。愿请执御臣,为公动朱轓.
岂令群荒外,尚有辜帝恩。愿陈田舍歌,暂息四座喧。
条桑去附枝,薙草绝本根。可惜汉公主,哀哀嫁乌孙。
我昔天台游,偶得陈公像。
以公谪是邦,祠堂悬真相。
寻执宪于衡,复得划元城。
以公子孙寓,家传遗写真。
揭之书室内,朝夕得晤对。
焉能为之役,妄意他年配。
刘公色贞坚,疾惇固宜然。
陈公甚和易,排京乃敢言。
惇京为腐草,二公长不老。
汝其择于斯,庶以传不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