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我惜良有司,一朝解组去。临行张别筵,欲饮无欢趣。
忆自经兵燹,百废俱未举。譬如皮不存,焉能使毛傅。
及公绾县符,疮痍犹蔽路。公谓谋休养,水利必兼顾。
若夫害马者,去之任毁誉。求治不宜急,急其所当务。
愧我疏野性,夙未通情愫。昨始识荆州,茅塞得新悟。
今读先生诗,冲淡涤尘虑。为语诸同盟,什袭珍斯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