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咄咄汝为子,念之心可寒。
慕则非所慕,难则非所敛。
愚生乃击俗,达人斯大观。
大明高照耀,沧海足波澜。
不求胜己友,有过执挟弹。
不绝害心念,诚身奚喜欢。
沟浍无源本,易盈还易乾。
见善苟不明,譬彼东西湍。
仁义根於心,视精而行端。
读书贵知道,事亲宁以官。
会稽产竹箭,西海出琅玕。
虚名何足尚,所惧实才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