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元衡(758―815),唐代诗人、政治家,字伯苍。缑氏(今河南偃师东南)人。武则天曾侄孙。建中四年,登进士第,累辟使府,至监察御史,后改华原县令。德宗知其才,召授比部员外郎。岁内,三迁至右司郎中,寻擢御史中丞。顺宗立,罢为右庶子。宪宗即位,复前官,进户部侍郎。元和二年,拜门下侍郎平章事,寻出为剑南节度使。元和八年,征还秉政,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。赠司徒,谥忠愍。《临淮集》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不种东陵瓜,不利千畦韭。
山药数十本,带土移野叟。
故叶萎未醒,伤根亦何咎。
既为君子好,岂与骚人负。
骚人比画工,丹青出其口。
欲分栏下苗,驰奴仍置篓。
主人可无吝,所尚非独有。
从兹各勤灌,肯在园蔬後。
今虽胜曝蓄,毕意资玉臼。
人事固已然,秘方看系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