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元衡(758―815),唐代诗人、政治家,字伯苍。缑氏(今河南偃师东南)人。武则天曾侄孙。建中四年,登进士第,累辟使府,至监察御史,后改华原县令。德宗知其才,召授比部员外郎。岁内,三迁至右司郎中,寻擢御史中丞。顺宗立,罢为右庶子。宪宗即位,复前官,进户部侍郎。元和二年,拜门下侍郎平章事,寻出为剑南节度使。元和八年,征还秉政,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。赠司徒,谥忠愍。《临淮集》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按剑雄四视,意欲铲叠巘。奸回沮颜色,谅直非顾遣。
董卓卒燃脐,李斯叹黄犬。乾坤扫氛翳,社稷清沈湎。
解绶赋归田,衡门适游躽。王公枉驾过,俯视若蜓蝘。
骅骝宜垂耳,鸾鹤易摧殄。汨没漳水涯,沉绝庙堂琏。
凤雏翔长云,玉树落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