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元衡(758―815),唐代诗人、政治家,字伯苍。缑氏(今河南偃师东南)人。武则天曾侄孙。建中四年,登进士第,累辟使府,至监察御史,后改华原县令。德宗知其才,召授比部员外郎。岁内,三迁至右司郎中,寻擢御史中丞。顺宗立,罢为右庶子。宪宗即位,复前官,进户部侍郎。元和二年,拜门下侍郎平章事,寻出为剑南节度使。元和八年,征还秉政,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。赠司徒,谥忠愍。《临淮集》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鬼神阴阳精,变化无定迹。如能祸福人,岂向人求食?
而况天地心,坦坦甚正直。祭祀本人情,将以牲与稷。
居歆岂在物,馨香荐明德。葛伯信不臧,虞公亦何益。
前王有旧章,敬之在无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