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终迫也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包山水脉通西垠,森然林屋开东晨。飞仙下视三万顷,岂异滴水陶家轮。
时时馀浸被吴楚,赤子■■哀漂沦。松江一支东入海,海道今者皆扬尘。
遂令洪波洄不吐,禹迹莫辨伪与真。滔滔利往桥下水,省照黄绶孤吟身。
月轮行空万籁息,尚记此境清无伦。当时苦恨无好句,空负岁月临江津。
得公新诗妙入理,羊酪敢方千里莼。公言慎勿作境会,取舍过咎由来均。
女儿少小幽闺里,深掩重帘学针指。施朱傅粉有母怜,一朝无母将焉恃?
青灯背壁月当户,峘山之禽夜啼苦。丹元诉天天为愁,泪洒长河作飞雨。
嗟儿与母同为身,母子分离何苦辛?抽刀割股股不血,一念自感皇穹仁。
吾闻孝慈出天性,人心至诚天必听。儿股有肉母所育,母生儿死儿亦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