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终迫也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曰上妙兮道之精。道之精兮俗为名。名可宗兮圣风立。立圣风兮兹教生。
写经记兮记图刹。画影象兮在丹青。起净法兮出西海。流梵音兮至索溟。
网紫宙兮洽万品。冠璇寓兮济群生。余汩阻兮至南国。迹已徂兮心未扃。
立孤台兮山岫。架半室兮江汀。累青杉于涧构。积红石于林棂。
云八重兮七色。山十影兮九形。金灯兮江篱。环轩兮匝池。
相思兮豫章。戴雪兮抱霜。栽异木而同秀。钟杂草而一香。
苔藓生兮绕石户。莲花舒兮绣池梁。伊日月之寂寂。无人音与马迹。
耽禅情于云径。守息心于端石。永结意于鹫山。长憔悴而不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