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终迫也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周郎旧是菰芦人,北不能过长淮一问津。忽然瓢笠别我去,脚底五岳青嶙峋。
吾闻太华不可上,望里莲花犹未真。恒山斗削大荒外,其址往往飘边尘。
嵩高似宋襄,偶然执牛耳,兵力岂足当吴秦。何不西入蜀,置足青城问绝顶,雪岭远拂蛾眉颦。
先朝特进太和秩,神宫帝阙纷金银。罗浮障色避冰霰,匡庐斗柄摇星辰。
有山何必尽五岳,尚残天柱称昆仑。周郎且暂留,醉我祇园春。
但石如拳水如盎,芥子可以藏吾身。君不见大鹏九万鴳仅尺,万古并作逍遥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