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谌(284─351),字子谅,范阳涿(今属河北涿县)人,晋代文学家。曹魏司空卢毓曾孙。西晋卫尉卿卢珽之孙,尚书卢志长子。晋朝历任司空主簿、从事中郎、幽州别驾。后赵、冉魏时官至侍中、中书监。卢谌最初担任太尉椽。311年,洛阳失陷,随父北依刘琨,途中被刘粲所掳。312年,辗转归于姨父刘琨,受到青睐。318年,刘琨为匹磾所拘。期间,卢谌与刘琨以诗相互赠答,写有《答刘琨诗二首》《赠刘琨诗二十首》。350年,冉闵诛石氏、灭后赵,卢谌在冉魏任中书监,后在襄国遇害。时年67岁。卢谌为人清敏、才思敏捷,喜读老庄,又善于写文章。他著有《祭法》《庄子注》及文集十卷,其中有些诗篇流传至今。
促刺复促刺,水中无鱼山无石。少年虽嫁不得归,
头白犹著父母衣。田边旧宅非所有,我身不及逐鸡飞。
出门若有归死处,猛虎当衢向前去。百年不遣踏君门,
在家谁唤为新妇。岂不见他邻舍娘,嫁来常在舅姑傍。
玻瓈春作江水清,紫玉箫如雏凤鸣。漏声不闻看灺烛,侠气未减欺飞觥。
单车万里信有数,二年三过宁忘情。钗头玉茗妙天下,琼花一树真虚名。
酒酣忽作檀公策,间道绝出东关城。清歌未断去已远,回首楼堞空峥嵘。
貂裘狐帽醉走马,陌上应有行人惊。径投野寺睡正美,鱼鼓忽报江天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