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宪(655年―711年),字元度,宋州宁陵人,是汉景帝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。曾祖刘会,官至隋高阳郡功曹、益州绵竹令;祖刘举,唐左宗卫率府录事参军、潞州乡县令;父刘思立,考功员外郎。刘宪十五岁举进士,授阜城尉,历任武德、白水、伊阙三县尉,累进左台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侍御史、尚书工部员外郎。景龙初(公元707年),为太子詹事,兼崇文馆学士。唐睿宗景云二年正月十一日卒,年五十七。赠兖州刺史。宪著有文集三十卷,《新唐书艺文志》传于世。
东都有人持汉斧,南国无人系周圄。未从刀锯宥者三,先即桁杨听之五。
五三异念同一仁,圣贤典故公日新。心从仁上勘得道,笔与民间点为春。
百未试一刑几厝,忘其劳绩况恩数。天语疑由公出然,公心默与天通故。
持平已遂留何须,责难未了归可图。课效九章三章外,游心千古万古初。
剖斗折衡还未可,非绵蕞莫矫丛脞。结绳之外画冠馀,作古幸无嫌自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