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宪(655年―711年),字元度,宋州宁陵人,是汉景帝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。曾祖刘会,官至隋高阳郡功曹、益州绵竹令;祖刘举,唐左宗卫率府录事参军、潞州乡县令;父刘思立,考功员外郎。刘宪十五岁举进士,授阜城尉,历任武德、白水、伊阙三县尉,累进左台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侍御史、尚书工部员外郎。景龙初(公元707年),为太子詹事,兼崇文馆学士。唐睿宗景云二年正月十一日卒,年五十七。赠兖州刺史。宪著有文集三十卷,《新唐书艺文志》传于世。
一雨五日余,南州三伏凉。
唤客近方沼,笑潭引杯长。
相将复登楼,月色在屋梁。
念我怀百忧,忽忽发变苍。
及此少自舒,觞咏未可忘。
孤光凛下照,景妙无留藏。
沙边数白鹭,欲下仍翔徉。
群动亦自得,如我四体康。
平生子游子,虚白生吉祥。
官舍并楼居,登临筋力强。
未可效王粲,居然思故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