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,庐州濡须人。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,卒于孝宗乾道五年,年七十七岁。善文,明白晓畅,诗亦真朴有致。为人慷慨有气节。宣和六年,(公元一一二四年)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。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,以切直抑制下列。调历阳丞。绍兴和议初成,之道方通判滁州,力陈辱国非便。大忤秦桧意,谪监南雄盐税。坐是沦废者二十年。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,以朝奉大夫致仕。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相山词一卷,《文献通考》传于世。
丙舍依墓田,丁年托林薮。平湖址吾前,崇山障其后。
苍翠日夕滋,时能逗窗牖。梅花及桃李,谷量若升斗。
造物使之奢,何必皆已有。主人不恒出,出则呼顾叟。
缓步以当车,信足足不负。是故安履名,无妨徇俗口。
益以废丘瘠,与室长相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