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,庐州濡须人。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,卒于孝宗乾道五年,年七十七岁。善文,明白晓畅,诗亦真朴有致。为人慷慨有气节。宣和六年,(公元一一二四年)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。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,以切直抑制下列。调历阳丞。绍兴和议初成,之道方通判滁州,力陈辱国非便。大忤秦桧意,谪监南雄盐税。坐是沦废者二十年。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,以朝奉大夫致仕。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相山词一卷,《文献通考》传于世。
客行还下马,系马望马台。落日照山店,肃肃秋风来。
解我腰中钱,酤女瓮底醅。店中有小儿,洗盏还置杯。
脚踵傅黝漆,头上堆乱柴。骨相初不恶,眉目生灰炱。
客前问儿年,主人频嗟欸。村南指高楼,云是儿家遗。
爷娘一旦死,哥嫂今不訾。饭牛且饲猪,不得容此儿。
草丝一何长,其下同根荄。兄弟虽异身,其出同胞胎。
寄言生儿人,慎毋遗货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