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,庐州濡须人。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,卒于孝宗乾道五年,年七十七岁。善文,明白晓畅,诗亦真朴有致。为人慷慨有气节。宣和六年,(公元一一二四年)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。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,以切直抑制下列。调历阳丞。绍兴和议初成,之道方通判滁州,力陈辱国非便。大忤秦桧意,谪监南雄盐税。坐是沦废者二十年。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,以朝奉大夫致仕。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相山词一卷,《文献通考》传于世。
胡马昔长驱,高屋建瓴水。
权奸误国家,和议甘骫骳。
遂令九庙尊,冒没在棘枳。
带甲百余万,一啸自披靡。
堂堂谏议公,屹若颓波砥。
叩阍斥时宰,不惜用一死。
此死不足道,闻者自兴起。
一木支大厦,於时不可尔。
使早定大计,何物摩壁垒。
可怜绍兴间,赙赠官其子。
我得睹遗稿,感慨宁已矣。
千载凛如生,作者书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