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勋(1098—1174)字公显,一字世绩,号松隐,颍昌阳翟(今河南禹县)人。宣和五年(1123),以荫补承信郎,特命赴进士廷试,赐甲科。靖康元年(1126),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,受徽宗半臂绢书,自燕山逃归。建炎元年(1127)秋,至南京(今河南商丘)向宋高宗上御衣书,请求召募敢死之士,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。当权者不听,被黜。绍兴十一年(1141),宋金和议成,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,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。十四年、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。孝宗朝拜太尉。著有《松隐文集》、《北狩见闻录》等。他的诗比较平庸,但有几首使金诗颇值得注意。
已誓辞岭南,今复从人役。六月买舟行,七月到水驿。
幨帷入官衙,甫坐未暖席。胥吏双垂手,捧卷与喉积。
华堂正葱茏,驺从纷辟易。梁橑锦绮张,室中辉煌色。
雕镂施下陈,溷轩耀丹碧。于以奉上官,下民望恩泽。
击鼓何阗阗,台皂分两翼。巨镣响郎当,桁杨累接迹。
徒杖为麟鸾,十宗九大辟。日日报瘐死,身死臧不贷。
生者追索完,便可施杀磔。小者十数辈,大者数十百。
日光惨惨然,又传飞宪檄。曰汝事纵容,而止科盗贼。
参僚方递宴,一日四五食。繁声促心耳,新奏迂琴瑟。
姱女擎玉觞,俳优杂进剧。脱帽兴容与,纵横随酒力。
乃驱鸠鹄民,任意为敲谪。呵谓此奸徒,敢不承叛逆。
贼叛均殊死,胡为苦煎迫。彼尚有妻子,尚有姻与戚。
律例有明条,是当合并籍。城中四犴狴,男女囚弃塞。
中有轻系人,三载闭幽黑。其过久已昭,屡请不蒙释。
嗟汝下愚民,汝慎无凄恻,兹独死一身,妻孥可清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