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赞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会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,翌年礼栖壑于蒲涧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岭而北,遍参诸方。后归鼎湖,为二代住持,号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馀卷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传。
昔诵中垒传,首揭贤明号。
邦国系污隆,匪独承家要。
敻哉成周盛,致治极胎教。
昏风论世族,旧典久不耀。
踰检弛礼防,靡靡趋轻蹂。
维俗获女宗,其德凝且劭。
采苹佐勤劳,断机示则效。
寤寐绝纷华,众逐无一蹈。
温息阶树荣,冲襟海云照。
氛祲荡摩间,元精自恋嫪。
诱儿媚文学,屏世隐雾豹。
此事长相娱,天鉴神所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