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赞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会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,翌年礼栖壑于蒲涧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岭而北,遍参诸方。后归鼎湖,为二代住持,号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馀卷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传。
昔岁辞亲泪,今为恋主泣。去住情难并,别离景易戢。
夭矫大空鳞,曾为小泉蛰。幽意独沉时,震雷忽相及。
神行既不宰,直致非所执。至运本遗功,轻生各自立。
大君思此化,良佐自然集。宝镜无私光,时文有新习。
慈亲诫志就,贱子归情急。擢第谢灵台,牵衣出皇邑。
行襟海日曙,逸抱江风入。蒹葭得波浪,芙蓉红岸湿。
云寺势动摇,山钟韵嘘吸。旧游期再践,悬水得重挹。
松萝虽可居,青紫终当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