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昌言(1598-1655),字禹前,号泉山,斗筑居、中道庄主人,明代崇祯庚午(1630)举人,崇祯甲戌(1634)科进士。初授乐亭知县,政绩突出。后升为御史,仗义执言。出巡山东,严战守,以御寇。好直言,无所避,多次弹劾。清初,以原官,视学江南,慧眼识才,称知人。终养奉母范氏,至孝。与弟陈昌期友爱,家无分财。著有《先草集》、《山中集》、《斗筑居集》若干卷。
堂坳泻水介为舟,各自东西南北流。万斛舳舻泛溟渤,长风破浪天沉浮。
器量由来自不同,好恶不合恒相攻。拔剑出门何所适,前有虎狼后虺蜴。
人生坎壈真可惜,青眼高歌向天碧。
赋招魂九辩,一尊酒,与谁同。对零落栖迟,兴亡离合,此意何穷。
匆匆。百年世事,意功名、都在黑头公。乔木萧萧故国,孤鸿澹澹长空。
门前花柳又春风。醉眼眩青红。问造物何心,村箫社鼓,奔走儿童。
天东。故人好在,莫生平、豪气减元龙。梦到琅邪台上,依然湖海沉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