毁誉不干欣厌尽,尘缘终省到茅斋。嚼苗辨药神应畅,临水观经意自佳。
暖谷护花云袅袅,疏林饫果鸟喈喈。沧桑任变寰中事,一榻高眠万虑埋。
弘赞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会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,翌年礼栖壑于蒲涧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岭而北,遍参诸方。后归鼎湖,为二代住持,号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馀卷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传。
帆挂清江迥,连天秋水长。烟波千万里,何处是潇湘。
当时三晋地,已有圣人生。
不晓河汾氏,为隋策太平。
少年谁逐广文游,苜蓿盘空且为留。暂割半毡遗子敬,还将一榻下南州。
抱来和璧知难夜,弹罢嵇琴别是秋。莫怪相逢誇邺客,至今何处儗风流。
谁人得似陈公子,散帙高斋坐晚衙。白马风流初佐郡,金门词赋旧承家。
云霞明灭看天姥,岛屿萦回泛若耶。若问胡郎婚嫁事,赤松原上近移家。
三月玉街寒,锦雨丝丝不肯乾。飘得卖花声到了,春兰。
一种清芬胜麝檀。
对此忆家山,手折红苕不忍看。还记那年寒食夜,幽欢。
人在花香鬓影间。
兹琴非近乐,不许膝前横。本以重难御,兼之音太清。
风霄玄鹤下,丹穴彩鸾生。应与鸣球贡,熏风一奏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