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居 其十一

毁誉不干欣厌尽,尘缘终省到茅斋。嚼苗辨药神应畅,临水观经意自佳。

暖谷护花云袅袅,疏林饫果鸟喈喈。沧桑任变寰中事,一榻高眠万虑埋。

释弘赞

弘赞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会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,翌年礼栖壑于蒲涧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岭而北,遍参诸方。后归鼎湖,为二代住持,号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馀卷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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渺渺无穷尽,风涛几日平。年光与人事,东去一声声。

有竹如椽故可佳,况于竹外隐鸥沙。

不嫌官道多车马,此地端宜著钓车。

贫别书信阔,接壤如天涯。沉忧心肠窄,少日如岁时。

食荼苦在味,集蓼辛在外。百感从中生,通夕不遑寐。

世路岂飘风,游子常转蓬。镜中见二毛,何啻非老翁。

晚慕马少游,结庐守乡井。简略或易足,长当并形影。

露气如微虫,波势如卧牛。

明月如茧素,裹我江上舟。

蝇钻故纸竟不悟,蛾扑明灯甘丧生。大似盲人骑瞎马,不知平地有深坑。

三伏池塘沸,难头美可烹。

香囊联锦破,玉指剥珠明。

叶皱非莲盖,根甘似竹萌。

不应从适口,炎帝亦曾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