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居 其十二

半兼禅律半耕樵,自昔携筇不限桥。活句每从苦究得,光阴多为懒磨消。

白翻远岫衔花去,黑起深潭怒雨飘。故我住山忘宠辱,一龛高卧傲神尧。

释弘赞

弘赞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会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,翌年礼栖壑于蒲涧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岭而北,遍参诸方。后归鼎湖,为二代住持,号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馀卷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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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日忆曾到,归途得小留。

回还山寺古,萧瑟柿林秋。

道路情无那,琴书可细求。

从来士穷达,分付水悠悠。

一别山房便十年,亲栽竹筱已参天。旧时年少惟君在,何处看山不可怜。

小阁何岧峣,霏岚如动色。杖策问筌蹄,丹梯不可即。

大哉程子明居敬,千圣同符入德门。试把功夫横竖看,总来不出欲斯存。

梦里游郊野,骷髅告我来。哀声声切切声哀。自恨从前,酒色气兼财。

四害于身苦,人心竟不灰。致令万劫落轮回。悔不当初,学道做仙材。

四时迭迁易,化运无停机。人命合坚固,忽为朝露晞。

平生所亲爱,谁不悲永违。况乃德之良,特达众所希。

惇行孝与弟,蹈履慎其微。百岁自恒道,胡为中路萎。

不见凉薄人,高年踰耄耆。古谓仁者寿,圣言岂云非。

松柏绕丘坟,萧萧起寒飔。即此杳长夜,念之增歔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