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赞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会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,翌年礼栖壑于蒲涧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岭而北,遍参诸方。后归鼎湖,为二代住持,号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馀卷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传。
先生鲁诸儒,饮食清不溽。
空肠出秀句,吟嚼五味足。
华堂闹丝管,眸子涨春渌。
先生疾走避,面冷毒在腹。
归来煮瓠叶,弟子歌《旱麓》。
声淫及《灵台》,中有麀鹿伏。
功名一走兔,何用千人逐。
故应容我辈,清坐时闭目。
高亭石排衙,木杪挂飞屋。
我来无时节,客亦不待速。
似闻雪髯叟,西岭访遗躅。
朝阳入潭洞,金碧涵水玉。
泉扉夜不扃,云袂本无幅。
慈皇付宝偈,神侣得幽读。
讷庵有老人,宴坐天魔哭。
时来献璎珞,法供灯相续。
吾侪诗酒污,欲往无乃触。
齐厨费晨炊,车骑满山谷。
愿闻第一义,钵饭非所欲。
便投切云冠,予幼好奇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