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竹芳,字筠林,山东博平人。举人。清道光五年(1825)署噶玛兰通判,道光十年(1830)又署澎湖通判。
风柳夸腰,露桃呈脸,倦客顿舒怀抱。摇漾晴云,不定浴波沙鸟。
映水郭、酒旆斜挑,倚高楼、眉痕初扫。记春帆,前度曾过,惊心又是隔年了。
佳辰何处祓禊,怊怅采兰人远,空磋长道。官烛分烟,一半韶光还好。
沾暮雨、只有杨花,系归心,不关芳草。奈今宵,尚滞江皋,楚天双岫杳。
寒消三九,甚江城爆竹,岁华草草。客邸光阴容易过,一过一番人老。
烧烛检香,呵冰涤砚,自遣闲怀抱。邻家儿女,欢声终夜翻倒。
明日怎又新年,料知淑气,处处催黄鸟。应有暖风如我意,吹得官梅开早。
寒具留宾,春椒逐颂,强作团圞笑。对花诉与,冰须添了多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