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阿大中郎,论家世、人人有集。吾老矣、沅湘香草,童蒙聊拾。
破屋霜红萝薜暗,空斋雨黑仓琅涩。叹青衫、原不为琵琶,年年湿。
谁耐把,残编缉。久懒向,侯门揖。算曹刘沈谢,非今所急。
一片月悬关塞上,五更笛落阑干北。正匣中、刀作老龙吟,声于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