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杖策去乡国,结轸游皇畿。王事有兄弟,驷马驱以驰。
忆昨三珠树,五云曜奇姿。如何同林羽,中路相背飞。
弟在天北隅,兄还日南陲。燕越万馀里,山川阻修岐。
昔游共被至,安得同车归。翩翩朱凤侣,巢在南园枝。
永言扬好音,慰我长渴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