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绣壁溅群瀑,合飞势渐缓。水口回层峦,峭削如岸断。
茅茨四五家,篱落曲以款。幽人此间住,好风涤烦懑。
桃源理或然,奥区事非诞。绕径柳毵毵,依墙枣纂纂。
接筒引流长,叠石架桥短。孤亭当翠微,脩竹森千笴。
远岫霭微岚,鸣禽乐暄暖。飘飘携琴客,巾屦亦閒散。
问渠胡不弹,清音胜丝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