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老年有奇事,天放两中秋。使君飞榭千尺,缥渺见麟洲。景物东徐城上,岁月北征诗里,圆缺几时休。俯仰慨今昔,惟酒可浇愁。
风露高,河汉澹,素光流。贾胡野老相庆,四海十分收。竞看姮娥金镜,争信仙人玉斧,费了一番修。衰晚笔无力,谁伴赋黄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