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一鞭飞锦伞,凤城南去,红杏著花初。建牙男子事,千骑东方,送尔上头居。
碧油幢捲,碾轻车、小猎平芜。风流甚、茸茸绿草,浅映绣蝥弧。
愁余。庾郎善赋,江令工文,任凭陵今古。总输与、军中陶侃,江上周瑜。
何时玉靶元戎队,劈黄獐、烂醉驼酥。毛锥子,问伊直一钱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