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雪飞玉立尽清秋,不惜奇毛恣远游。在野只教心力破,
千人何事网罗求。一生自猎知无敌,百中争能耻下鞲。
鹏碍九天须却避,兔藏三穴莫深忧。
黑鹰不省人间有,度海疑从北极来。正翮抟风超紫塞,
立冬几夜宿阳台。虞罗自各虚施巧,春雁同归必见猜。
万里寒空只一日,金眸玉爪不凡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