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黄云亘郊野,农力今有功。兹乃民之天,治理根其中。
我虽未及粒,已觉饥肠充。田头父老过,击壤今岁丰。
自愧无寸积,坐享雍熙风。秋成既如彼,况对菊与枫。
气澄天宇高,心寂尘累空。木落山献体,波缩沙留踪。
遐兴何悠悠,迅景何匆匆。俯仰田舍底,或能保初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