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闻君谈西戎,废食忘早晚。
王师本不陈,贼垒何足刬。
守边在得士,此语要而简。
知君论将口,似我识画眼。
笑指尘壁间,此是老牛戬。
平生师卫玠,非意常理遣。
诉君定何人,未用市朝显。
置之勿复道,世俗固多舛。
归去亦何须,单车渡殽渑。
如虫得羽化,已脱安用茧。
家书空万轴,凉曝困舒卷。
念当扫长物,闭息默自暖。
此画聊付君,幽处得小展。
新诗勿纵笔,群吠惊邑犬。
时来未可知,妙斫待轮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