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猛风卷长江,惊湍势莫禦。虬龙元喷薄,阴怪岂无主。
扁舟未能往,何以慰心腑。想君东城居,林花烂溪浒。
浊醪初酦醅,豚鲚又新取。论诗予素降,泛爱君独与。
一闻韶濩奏,卷舌欲无语。却瞻项籍祠,绘画安足数。
怅然歌虞兮,炎汉已得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