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智禅生峨下,稚齿希空门。
落发受具戒,持钵巡诸村。
有如摩尼球,炯然古井浑。
又若大明镜,不受尘垢昏。
衰世不见理,窥天於覆盆。
拆将晶祖道,特用报佛恩。
得法归燕社,闭口不复论。
眷言古丛城,往事空剑痕。
谁规此浮屠,峻极压厚坤。
意令五浊海,亲见两足尊。
末法裨贩盛,遗教仿佛在。
破律会十主,有诏下九阍。
法席遴劂选,炉香冷复温,
竖佛集龙象,催粥吼鲸鲲。
能使幽衢暝,豁开若木暾。
空花眩俗眼,孰辨牢脚下跟。
斯道许津梁,如天柱昆仑。
施金方山积,巧匠犹水苦。
请以六度法,为拔六欲根。
请君愉说偈,群魔惊褫魂。
何时共峻陟,层霄疑可扪。
勿谓蟹井小,可敌鲸海吞。